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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能領? Who?
1.中華民國國民。
2.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。
3.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。
4.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。
5. 2009/3/31出生且辦妥登記者。
領多少? How much?
每人3600元,500元六張、200元三張。
何時發放? When? Where?
第一階段:2009/1/18
在戶籍所屬的投開票所領取,
外配及陸配有另規畫發券所。
第二階段:元宵節後至2009/4/30前:
至離戶籍最近的郵局,等候通知領取指定郵局領取。
領取方式? How?
本人或委託代領皆可,持通知書、印章、
身分證(戶口名簿或居留證)領取。
使用期限? Deadline?
2009/1/18至2009/9/30。
使用範圍? Range?
有營業登記證所有店家、無營業登記證的攤販,也可捐贈公益或慈善團體。
禁止使用方式? Interdiction?
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或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,違者將處罰鍰交易面額三倍。
以上資料來自 Yahoo! 奇摩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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